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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汝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使用周转指标到期归还的通报

投稿:汝南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03月27日

索 引 号: S0H00-1801-2017-00005 主题分类: 县区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7日
名  称: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汝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使用周转指标到期归还的通报
文  号: 汝政办〔2016〕17号 关 键 词: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汝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使用周转指标到期归还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在国家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将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大背景下,根据《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办法》、《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将对批复满3年“先建后拆”增减挂钩项目进行验收。各乡镇(街道)要认识到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要及时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督促工作进展,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截至目前,共申报4批“先建后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其中建新区106.5374公顷,拆旧区106.9291公顷。
  具体如下:
  2013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面积34.9520公顷(耕地面积33.0947公顷),拆旧区面积35.0812公顷,新增耕地34.5000公顷。审批时间:2013年7月19日,归还时间2016年7月19日。
  2013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面积32.4800公顷(耕地面积28.5507公顷),拆旧区面积32.5564公顷,新增耕地29.5000公顷。审批时间:2013年7月19日,归还时间2016年7月20日。
  2013年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面积26.3143公顷(耕地面积24.6884公顷),拆旧区面积26.4213公顷,新增耕地26.0000公顷。审批时间:2015年1月30日,归还时间2018年1月30日。
  2013年第五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建新区面积12.7911公顷(耕地面积11.8084公顷),拆旧区面积12.8702公顷,新增耕地12.0000公顷。审批时间:2014年12月25日,归还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按照挂钩周转指标“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县政府每季度末要向省国土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报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2013年第一、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经批复后已接近归还时间,目前,部分乡镇(街道)未按照拆旧复垦方案要求对拆旧区进行复耕。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精简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9号)、《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增减挂钩拆旧项目区整治工作意见》(汝政办〔2013〕5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应加大力度对已上报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先建后拆”拆旧区进行复耕并达到验收标准,尽快归还挂钩周转指标。对拆旧任务完不成的单位,县政府根据情况,采取限期整改、通报、减少项目区安排和挂钩周转指标、暂停挂钩工作、核减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相应措施。

  附件:2013年一、二、三、五批城乡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      表。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