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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7年03月15日

索 引 号: S0003-2621-2017-00009 主题分类: 重大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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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第一批重点
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重点项目单位:
2017年驻马店市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详见附件)。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共298个,项目总投资2415.3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839.8亿元,其中计划当年竣工项目95个、续建项目65个、当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38个。
各县区和市直重点项目数量和年度投资目标分别为:驿城区21个、82.8亿元,市产业集聚区11个、37.4亿元,经济开发区20个、44.7亿元,遂平县19个、42亿元,西平县19个、73.7亿元,上蔡县36个、79.1亿元,汝南县27个、123亿元,平舆县36个、75.2亿元,正阳县32个、81.5亿元,确山县24个、61.6亿元,泌阳县27个、67.7亿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个、19亿元,市直17个、52.2亿元。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重点项目快速实施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继续推行重点项目领导分包制度。通过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及时协调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亿元以上集中开工项目,要纳入市、县两级联审联批,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市、县(区)联审联批办公室按月度排出项目单子,由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确保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3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批手续,计划下半年开工项目8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坚持项目督导检查制度。坚持实行二分之一工作法,各县区重点办人员每周至少一半人员,用一半的时间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按节点快速推进。
二、强化服务,进一步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工作
坚持部门分包服务项目制度,实行巡回服务制度,健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保姆式的协调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一步加强融资服务,搭建融资平台,大力推动银企合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优化环境,进一步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加大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阻工闹事、围门堵路等各种影响项目建设的恶劣行为,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协调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现场督导、召开协调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注重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所属重点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系,全面掌握项目形象进度,及时排查进度滞后项目存在问题。项目月报要客观反映建设项目实际,填写工程进度时,在建项目形象进度要全面、准确,具体说明主体工程进展和设备到货等情况;尚未开工前期工作需要完善的项目,要认真填写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动态信息报送工作,重点项目开竣工和工程重大节点、市级分包领导调研和协调项目建设情况、推进项目建设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以信息形式报送,确保信息时效性。
全面做好今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项目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强力推进,保持项目建设良好发展势头,确保全年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