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7年02月20日
索 引 号: |
S0053-2649-2017-0002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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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年02月20日 |
名 称: |
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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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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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开学伊始,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汝南县食药监局在全县深入开展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早”字当先。为保证学校饮食安全,汝南县食药监局提前谋划,在开学前就出台了《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细化了任务,保证工作能落实到位。
二、“责”字明晰。由各乡镇食药所指导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排查。做到监督检查全方位、全覆盖,确保学校及周边饮食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台账、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原料储存等食品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现场进行指导解决;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按要求进行食品加工,落实留样制度。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凉菜、野生菌、四季豆、发芽土豆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