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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5线(原331)上蔡城区段拓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投稿:上蔡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7年02月08日

索 引 号: S0C00-2201-2017-00084 主题分类: 公路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08日
名  称: G345线(原331)上蔡城区段拓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G345线(原331)上蔡城区段拓宽工程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和规模:本次拓宽工程拟对上蔡县城区内S331进行改线,起点位于上蔡县城东田园鸭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侧S331上跨蔡河经五里沟村西,穿杨坡村,经王庄村西与G230(S206)相交叉后转向西,经霍楼村北至S219与上蔡县京港澳高速连接线衔接。全长6.817km。本项目总投资为16701.65万元。
G345线规划道路红线宽40,道路规划断面形式为:道路红线的横断面布置:2×2m(土路肩)+18m(机动车道含人行道),设计车速:6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合料。
辅助工程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预埋信号灯控制电缆管道);照明工程(电缆、路灯);雨水工程(雨水管道、检查井);污水工程(污水管道、检查井);桥涵工程。
二、环境影响分析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1  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施工机械如运输车辆、筑路机械、搅拌机等,以及钻孔等施工行为。由于工程建设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离工程施工场地较近的区域。因此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在环境敏感点处施工时建立临时隔音围挡、隔声墙等隔声设施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影响。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建设期的施工噪声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1.2  环境废气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
(2)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存方式不当,产生扬尘污染;
(3)灰土拌和、加工产生、临时堆场扬尘和粉尘;
(4)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产生尘土。
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扬尘和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会明显减轻。
2.1.3  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外运时应采用带盖的渣土车封装,避免建筑垃圾在运输途中沿途洒落,尽量减少施工垃圾对环境和城市市容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造成污染问题。
2.1.4  施工期废水
施工人员驻地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而且仅限于施工期,时间上相对较短,通过加强施工营地的管理,施工人员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排放的生活污水,由于废水水质成分简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评价建议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项目建有生态厕所,产生的废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走处理。不会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
2.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因工程占用土地、临时用地及取弃土场等用地,使地区植被短期内造成一定损失。实施道路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措施、种植环保绿化林带等可补偿、恢复地区原有植被。项目建设用地对周边的土地利用格局不会有明显影响,工程永久占地总体上对生物量的影响不大,对地区生态环境的类型、特征不会有太大影响。
2.1.6  水土流失及防止对策分析
施工期间,开挖土方的堆存、地表植被的破坏,可能会引起区域水土流失。主要包括:土方流失、弃渣流失、破坏地面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等。评价建议:对临时的土方和料渣等固体物要及时清理和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堆放时间过长的要给予布棚进行覆盖防护,修建一定高度的围堰和排水沟,防止漫流,减少水土流失量;临时堆场设置排水沟以减少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工程的施工应执行当地政府关于工程建筑施工时间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噪声、废气、固废、废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施工期完成后,噪声、扬尘、固废、废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的影响也随之消失,不会形成环境污染问题。
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1.2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道路两侧敏感点较多,运营期项目应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及相应的限制鸣笛的标志及限速等措施,对沿线敏感点预测值超标路段加设隔声装置,将大大降低此类噪声的影响,确保项目沿线噪声值达标。
3.1.3  汽车尾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沿线不设服务区和收费站等,无集中式废气排放源,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各种机动车辆排放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 NO2。随着汽车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国家将制定愈来愈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单车排放因子也将愈来愈低。根据调查,国 III、国 IV 标准是参照欧 III、欧 IV 汽车排放标准,国 IV 要求汽车在国 III 基础上,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 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降低 3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 80%以上,基本上能够消除可见颗粒物的排放。随着新标准的推广实施,相同车流量条件下,机动车排污量有所降低,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在设计车流量条件下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3.1.4  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路人随手丢弃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负责清扫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3.1.5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G345线(原331)上蔡城区段拓宽工程建成后,将更好地服务上蔡市发展,完善路网布局,方便社会公众出行,有效缓解市区交通压力。项目的建设不仅可以提高整个道路的服务范围和水平,项目沿线区域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形成了区域的发展优势。对促进沿线地区生产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改善区域的投资和生活环境,活跃商业贸易,推动该地区的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G345线(原331)上蔡城区段拓宽工程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以显著改善上蔡县交通状况,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满足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为:征求公众对改造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蔡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96-6900696
通讯地址:上蔡县蔡都镇兴业路59号
邮编:463800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郑
联系电话:0371-55698478
电子邮件:523765641@qq.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一大街与京北五路交叉口
协作评价单位: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
人:刘
联系电话:0371-67962632
通信地址:郑州市文化宫路南路31
九、项目公示期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上蔡县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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