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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驻马店市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投稿:市国土局  来源:时间:2016年09月30日

索 引 号: S0014-2504-2016-00160 主题分类: 土地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3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驻马店市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文  号: 驻国土公【2015】第31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驻马店市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
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驻国土公【2015】第31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15]978号文件批准的驻马店市2015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土地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豫政【2013】11号文件执行
征收刘阁街道办事处西高庄村、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邓东组、邓西组、谭庄组、邓一组、邓三组、宋二组集体耕地、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75.000万元(折合每亩5万元);
征收东风街道办事处东张庄社区居委会闫庄组、周庄社区居委会韩庄西组集体土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67.500万元(折合每亩4.5万元)。
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13.200万元/公顷(折合每亩8800元) 。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地上永久性建筑物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四、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一)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0.4692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35.19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6.1934万元。
(二)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邓东组集体耕地3.6527公顷、其他农用地0.1310公顷、建设用地0.4447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317.1300万元,青苗费6.5748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55.8148万元。
(三)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邓西组集体其他农用地0.0649公顷、建设用地0.7889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64.03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11.2701万元。
(四)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谭庄组集体耕地5.0305公顷、其他农用地0.4225公顷、建设用地3.7147公顷; 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687.5775万元,青苗费9.0549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121.0136万元。
(五)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邓一组集体耕地2.0638公顷、建设用地0.3611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181.8675万元,青苗费3.7148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32.0086万元。
(六)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邓三组集体耕地3.3174公顷、其他农用地0.1688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261.4650万元,青苗费5.9713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46.0178万元。
(七)征收老街街道办事处邓瓦房居委会宋二组集体耕地0.37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97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34.7850万元,青苗费0.6733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6.1221万元。
(八)征收东风街道办事处东张庄社区居委会闫庄组集体耕地1.78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528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124.1662万元,青苗费3.21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24.2814万元。
(九)征收东风街道办事处周庄社区居委会韩庄西组集体耕地4.31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99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297.2025万元,青苗费7.763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58.1196万元。
(十)征收东风街道办事处周庄社区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0.0970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6.54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1.2804万元。
(十一)征收刘阁街道办事处西高庄村集体林地0.6578公顷;按照补偿标准,应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费49.33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8.6829万元。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收耕地后失地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办法解决:即把安置补助费支付到被征地农民个人。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