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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驻马店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投稿:市公安局  来源:时间:2016年09月09日

索 引 号: S0009-0601-2016-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09日
名  称: 2015年度驻马店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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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公安局机关地址位于驻马店市开发区开源大道,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编【2012】49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分析治安形势,指导、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驻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八)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育审批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拟定并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标准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指导全市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驻马店市公安局为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市局内设警令部、监督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等4个部门及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怖支队、犯罪侦查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和技术侦察支队、交通管理支队、法制支队等9个支队,下辖9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和教育训练队。3个监管场所及教育训练队为独立核算单位,本决算公开范围内包含四个独立核算单位。

三、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1870.97万元,较上年增长20.7%;支出总计28779.83万元,较上年减少8.26%。收入增长原因主要是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中包含四个财务单列单位及本年人员工资增长。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经费当年未来得及发放,次年二月份支付。

四、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87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73.27万元,占98.75%;其他收入397.7万元,占1.25%。

五、2015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77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7.97万元,占65.21%;项目支出10011.86万元,占34.79%。具体情况如下:

1. “人力资源事务”2015年决算24.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年度考核三年优秀奖励。

2.“公共安全”2015年度决算2387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4025.27万元,较上年增长36.8%,增长原因主要是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中包含四个财务单列单位及本年人员工资增长。行政运行主要用于驻马店市公安局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8703.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安事务及管理、一般性装备建设的支出,包括基本运行支出、公安网络租金、维护费、公安信息化建设及科技装备;“经济犯罪侦查”决算26万元; “禁毒管理”决算245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决算861.8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决算3.5万元,主要用于出入境便民复印等工作;“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决算7万元,主要用于涉法涉诉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887.2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743.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死亡抚恤”决算144.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和离退休病故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4.“医疗卫生”2015年度决算891.0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527.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363.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5.“农林水事务”2015年决算5万元,主要用于农洽会安全保卫经费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697.39万元,主要用于市财政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在职人员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城乡社区建设”2015年度决算1402.7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设施工程款及维护支出。

六、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公安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46万元,较上年减少18.1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下属单位及 3个监管场所及教育训练队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45万元,较上年减少40.14%;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01万元,较上年减少4.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26.45万元。2015年驻马店市公安局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来驻办案、追逃、学习、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驻发【2013】2号文以及驻马店市公安局《公务接待制度》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8.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日常维护等支出,不包括警务用车的维修及消耗。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报表统一口径,依据财政部 公安部财行[2014]19号文件精神执行,将警务用车的维修及消耗纳入办案费中的交通装备消耗费列支。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驻马店市公安局车辆保有量为517辆。

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决算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