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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投稿:市旅游局  来源:时间:2016年09月14日

索 引 号: S0028-2607-2016-00006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1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文  号: 关 键 词: 决算 公开 2015

 

一、驻马店市旅游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2、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检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全市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6、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和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7、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驻马店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市旅游局机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政务讲解员服务中心和市旅游服务中心决算
三、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780万元,支出总计78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6.5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一是创建国家级5A、4A景区和五星级饭店工作推进;二是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旅游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费拨款增加;三是加大了旅游专项招商工作力度,项目执行进展顺利,经费支出增加;四是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晋职晋档,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关于2015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本年收入合计524.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31万元,占100%。
(三) 关于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本年支出合计5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8万元、占52.7%;项目支出263.21万元,占47.3%。
(四)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70.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96.63万元,增长34.29%。主要原因:一是创建国家级5A、4A景区和五星级饭店工作推进;二是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旅游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费拨款增加;三是加大了旅游专项招商工作力度,项目执行进展顺利,经费支出增加;四是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晋职晋档,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7.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2万元,占0.01%;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32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1万元,占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72万元,占2.8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454.05万元,占93.18%;住房保障支出(类)12.97万元,占2.68%。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驻马店市旅游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款项。
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形象讲解员的服装费及化妆费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9%。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安排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国家有关规定,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职级调整,各项补助追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26.07万元,支出决算为45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84%,超出部分按规定动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弥补。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晋职晋档,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旅游市场宣传促销、旅游规划、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专列引入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及所属机构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95.17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办公网络运行维护、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开展旅游人才培训考试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旅游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62.8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宣传促销、旅游规划、旅游市场监管、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专列引入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2.97万元,主要用于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关于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3.84万元,完成预算的200%,比2014年增加9.17万元,增长37.17%。支出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入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二是各项活动接待批次略增。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33.63%,比2014年增加8.4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主要包括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赴波兰、捷克、俄罗斯举行河南旅游推广交流活动的通知》(豫旅〔2015〕379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参加推广交流活动经费支出;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举办基层公务员乡村旅游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豫旅〔2015〕79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参加培训的经费支出。全年使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参加省旅游局组织的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31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51.15%,比2014年减少0.1万元,减少5.74%。主要用于局机关和3个局属二级机构日常公务,赴省内外地市进行宣传推介活动,旅游资源调查、各县(区)、景区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费、停车费、洗车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辆运行安全奖励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15.22%,比2014年增加0.83万元,增加19.21%。主要用于局机关和3个局属二级机构按规定开支的国内接待费用和其他公务接待活动费用,包括会场租赁费、车辆租用费、工作餐费、城市间交通费等。主要是省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旅游工作会、旅游座谈会,大别山片区旅游规划编制座谈、武汉旅游专列踩线团考察、北京首旅集团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总公司考察团、“铭记历史·圆梦中华”全国红色旅游主题活动(河南省)分会场启动仪式、“让美丽中国更美丽”“普陀山杯”第三届中国旅游景区摄影大赛启动仪式、中原历史文化旅游专项规划编制调研座谈及上级旅游部门的各项调研、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五星级饭店创建评定指导等接待,全年使用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共101批次、320人次,支出5.15万元。
(八)关于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 0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驻马店市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万元,比2014年增加0.3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共用合署办公用场地电梯、监控等公用场所分摊维修费的数额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驻马店市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驻马店市旅游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五)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十七)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八)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九)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年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