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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16年09月13日

索 引 号: S0019-2610-2016-00010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13日
名  称: 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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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822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审计局局长  李向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对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审计组织方式,有效整合审计资源,不断加大审计创新力度,重点揭示财政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主要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地税征管、部门预算执行、地方政府债财政存量资金、产业集聚区财税政策落实、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2015年,各部门、各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人大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克服多重困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就。总的来看,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的分析监测,坚持依法征收,培育税源,堵塞漏洞,努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收支实现了稳步增长。

——大力推动结构调整,精准服务经济发展。积极筹措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促进稳增长等政策的落实;推进银企合作,建立企业还贷应急周转金,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争取产业集聚区奖补资金,多渠道加大投入,提升集聚区的承载能力;支持“蓝天碧水和乡村清洁工程”,落实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建设了一批垃圾、污水处理工程,推进美丽驻马店建设。

——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注重创新财政理念。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财政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实施了全口径预算管理,选择试点部门,探索编制了2016-2018年财政规划,正式启动了我市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6亿元。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全部公开。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PPP模式,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注重保障改善民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薄弱学校改造。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行基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稳步提高。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力度,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加大中心城区投入,确保各项建设资金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市县津补贴调整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财经法纪观念、深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但一些领域仍存在违规违法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特别是有些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出现措施配合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充分发挥作用。

一、市级财税部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政策落实,以及税收征管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未细化3.34亿元。2015年在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支出、年初预留等方面,预算编制未细化到项目或单位。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不到位。2015年,市财政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金额110万元,并报市人大批准。但未按预算执行,未编制决算。

(三)欠缴土地出让金1.63亿元。2014-2015年市百盛花卉有限公司、市锦龙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舒绮置业有限公司、张保华等取得土地6宗,已签订出让合同,但截止审计日尚未交纳土地出让金1.63亿元。

(四)财政暂付款、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不到位。至2015年底,财政暂付款余额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市本级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75亿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支出46.38亿元的18.85%,远超9%的规定。

(五)资金集中支付审批制度把关不严。2015年度,市直7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部分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金额18.31万元。市直11个预算单位未在车辆保险定点公司缴纳车辆保险,支出金额10.15万元。市直59个预算单位印刷费等支出,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支出金额708.69万元。

(六)政府采购未按预算执行。201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61亿元,涉及预算单位241个,年度实际采购金额23.71亿元,涉及预算单位360个,年初预算金额占实际采购金额的比例为15.24%151个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了采购业务3.7亿元,32个单位年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当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涉及金额660万元。

(七)地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应征未征市广安置业有限公司等税金176.775万元。二是应征未征契税106.74万元。主要是3名纳税人篡改房屋购置合同日期,造成偷逃契税1.68万元。3名纳税人出具虚假诚信纳税保证书,偷逃契税3.1万元。4名纳税人利用虚假印章伪造无房证明,享受契税首套房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4.12万元。市契税局与市房管部门衔接不到位,造成201510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少征收税款97.84万元。三是预征河南省置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5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地税局、司法局、质监局、商务局、人社局、林业局、畜牧局、工信委、规划局、事管局、人防办等12个市直部门及74个下属单位。总的看,这些部门能够认真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完善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4部门及13个下属单位,在公务接待费支出中无公函、接待清单等手续,涉及金额39.87万元,其中市财政局及6个下属单位16.08万元。

(二)5部门及7个下属单位,在会议费支出中未执行相关规定,未实行一会一结,参会人员签到不规范,个别会议无会议通知等问题,涉及金额128.97万元,其中市工信委6.43万元。

(三)政府采购不规范694.05万元。2部门及8个下属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行采购181.86万元; 2部门及11个下属单位,先自行采购,后补办政府采购手续145.67万元2部门6个下属单位,超预算采购243.9万元。其中市质监局及4个下属单位自行采购83.19万元,林业局及3个下属单位超预算采购185.58万元。

(四)3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在会议费、授课费等经费支出中,超范围支出17.08万元,其中市人社局超标准列支会议费4.66万元。

(五)1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列支办公费、印刷费、装修款等13.58万元,无支出清单、合同等附件,支出手续不完整,其中市人防办2.55万元、市公证处8.64万元。

(六)1部门及1个下属单位应缴未缴税金164.32万元,其中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税金及附加146.37万元。

(七)4部门往来账长期挂账2335.84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市商务局其他应付款余额1560.85万元。

(八)资金闲置问题。一是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9.68亿元,由于使用不及时,造成资金闲置,截至审计之日,闲置期间贷款利息56.18万元。二是2015年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用财政拨款676.25万元,支付其所管理的办公区水电费。同时,市直机关水电暖管理所又收取其管理的各办公区水费,造成年底资金结余229.43万元。

(九)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补交该单位人员2010-2015年事业养老保险金时,将应由个人缴纳部分30.07万元,全部由单位缴纳

(十)市地税局房租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将收取的驿城区九亩茶园酒店的租房收入33万元,在账外列收列支。二是对外进行租赁房产管理不到位,应收未收房租收入238.3万元。

三、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分五批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4.95亿元,其中市本级17.25亿元,县区7.7亿元。下达我市的债券中,置换债券19.54亿元;新增债券5.41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债券资金闲置5935.81万元。一是截至201512月底,确山、泌阳两县当年政府置换债券资金未及时置换1435.81万元。20162月底,上述未及时置换的债券资金仍有288.26万元未进行置换,需多支付债券利息6.08万元。二是正阳县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4500万元。截至20162月底,仍有563.45万元未拨付相关单位。

(二)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确山县、西平县新增债券资金4940万元,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未按规定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二是西平县、驿城区财政部门、债权人、债务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未签订四方协议12笔,涉及置换债券金额5770万元。

(三)置换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4.94亿元。一是汝南县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偿还专项债务2054万元,西平县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偿还一般债务2282万元。二是市财政用一般债券支付政府债务范围之外的开源大道东段道路排水工程等14BT项目回购款4.51亿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1512月底,市本级和所属10个县(区)财政存量资金共计182.21亿元,其中,未及时收回的资金22.1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收回不及时22.17亿元。市本级及泌阳、遂平、驿城区3个县区财政结转资金、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不及时3.36亿元。市本级和驿城区、西平等5个县区24个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未及时收回资金18.82亿元。

(二)虚列支出49.18亿元。平舆、汝南、泌阳等8个县区违规向财政专户转拨资金41.93亿元。西平县、遂平县违规以转列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名义,虚列支出7.25亿元。

(三)市本级和上蔡、西平等6个县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2.69亿元。

(四)驿城区、确山县将应列支出转入暂付款5.2亿元,隐瞒财政赤字。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市本级财政未分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中,超出预算法规定30日分配期限未下达的7373万元。

五、产业集聚区财税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2014-2015年,市本级及各县区产业集聚区共收到各类财政补助资金1.7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闲置1640.63万元。汝南县、平舆县支持产业集聚区提升承载能力专项补助资金未及时下拨,造成资金闲置1640.63万元。

    (二)挪用扶持资金128.1万元。上蔡县将产业集聚区财政激励政策奖励资金,用于县文明办集聚区墙体装饰费及观摩公益性广告支出81.03万元,用于太阳能路灯拆除安装费24.97万元。正阳县将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办公经费及其他开支22.1万元。

(三)各类扶持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1412月,上蔡县收到担保奖励资金8万元,201510月才拨付到用款单位。经济开发区2014-2015年收到各类扶持资金3651万元,截止2016421,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35.72万元,尚有1415.28万元未支出。20155月,遂平县收到补助资金657万元,当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23.19万元,结余533.81万元。

六、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4-2015年市财政局共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3266万元。2014年专项资金1590万元,已分配拨付到项目企业。2015年专项资金1676万元,截止目前除正阳县100万元拨付项目企业外,其他未分配使用。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违规取得专项资金191万元。主要是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专项资金申报环节,提供虚假财务资料,违规取得2014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91万元。

(二)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不及时。20146月,省财政厅已下拨专项资金1440万元,经过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2015629将该专项资金拨付给三家市级企业和部分县区。从资金下达到资金分配拨付时间跨度366天。20156月,省财政厅下拨专项资金1576万元,截止审计之日,还没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时间跨度280天。

(三)未对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效益进行考评。有关部门仍未对拨付10个企业的2014年度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效益情况进行考评和评价。

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截止20162月底,全市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总投入6.36 亿元,其中:中央4.75亿元、省1.04亿元、县级配套0.57亿元。拨付资金0.81亿元,未使用资金5.5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闲置5.55亿元。截止20162月底,全市所有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的县,均存在项目进展缓慢问题,资金滞留财政5.55亿元。

(二)部门协调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县区下发项目实施方案较晚,项目设计规划、政府采购、集中招标等在部门间运转时间过长,没有形成“绿色通道”。

上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按照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有些问题市政府已安排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全面贯彻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中关于限时下达资金的有关规定,提高资金分配的工作效率,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资金。

(二)强化预算收支管理,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地税及其他征收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杜绝虚列支出、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发生,保证财政支出的真实、合规性。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管理。新增债券安排使用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债券置换债务时,要签订四方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加快置换债券的支出进度,发挥资金的效益。按照规定提前做好置换计划,为消化政府债务做好准备工作,按照优先用于置换高息债务的原则,将置换债券逐笔对应到存量债务项目,发挥置换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收回结余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督导,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管理混乱、绩效不佳的项目,压缩或调整其预算规模。

(五)加大督导和组织协调力度,加快薄改项目建设进度。针对薄弱学校改造进展迟缓实际,建议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联审联批等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六)强化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切实解决超预算、结算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细化操作办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问题,我们将按照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