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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6年06月29日

索 引 号: S0053-2666-2016-0013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29日
名  称: 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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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候炎热多变,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细菌、病毒等孳生繁衍快,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向公众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食品选购要严把安全关。选购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购买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不要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二、食品存储要严把冷藏关。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居家饮食要注意食品安全。生活中,应购买新鲜食品原料,食材要充分清洗,如:买回家的蔬菜最好先用盐水或自来水浸泡30-6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农药残留。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超过2小时。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餐前应洗手,做到不暴饮暴食。
四、外出就餐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外出就餐应选择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饭店,最好选择大厅醒目位置张贴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蓝色牌子)标有“笑脸”或A、B级的饭店,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尽量不要去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五、预防好细菌性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比较常见的,空肠弯曲菌、沙门氏菌和致病性大肠杆菌是排名前三位的食源性致病细菌。日常生活里,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别注意在准备食物或就餐前,应仔细洗净双手;不吃生肉或未经彻底煮熟的肉,不生吃鸡蛋,不喝生奶;在切割生肉后,把刀具和案板等用开水冲洗;新鲜肉应放在干净的塑料袋,以免渗出血水污染别的食物。
六、发生食物中毒要妥善处理。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