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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6年06月06日

索 引 号: S0053-2666-2016-00123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06日
名  称: 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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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即将来临,气温逐步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考试期间,住校考生尽量选择在学校食堂就餐,如确需外出就餐,应选择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等级“笑脸”标识、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在路边无证摊点用餐,不购买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二、考试期间居家饮食加工制作和存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凉拌菜和生食海产品。尽量不加工高风险食物(如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青西红柿、发芽土豆等)。建议考生考试期间不食用隔夜饭菜。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四、不滥用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若确需购买,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认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
五、到正规的超市、商店购买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发生变化的食品,仔细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识是否齐全。
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或吐泻物,尽快就医,在外就餐还应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