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时间:2016年06月03日
索 引 号: | S000-6267-2016-0001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信息来源: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6年06月03日 |
名 称: | 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一、报到证上的日期不受限制,何时都可以办理。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科盖章。
二、毕业生学籍档案存入分两种,一种为学校邮寄;另一种为学生自带或自已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需说明的是无论自带或邮寄都必须是密封档案,邮寄必须通过EMS,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健康路476号
接 收 人:人力资源大厅11号窗口人才开发科(收)
联系电话:0396-2811502 或0396-2811932
邮政编码:463000
三、若本人在外省或本省外地找到工作的。1、需要提档的,须带调档函和本人毕业证原件提档。2、不需要提档的,档案仍可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保存。
四、户口迁移问题。毕业生带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或报到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科开具《未就业入户证明》,持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五、外省毕业生如果两年内在我地就业的需带本人报到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科开信函,持该信函到省就业办报到(重新改派),然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六、凡在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学籍档案均可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查询,查询无结果的请到毕业院校或生源地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