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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6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S000-6267-2016-00061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5月12日
名  称: 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营造更加浓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3号)精神,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市共同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天下,赢未来

   二、启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在黄淮学院举办启动仪式。各地可在创业服务基础较好的中等职业院校同时举行。

   三、活动内容

   (一)创业培训进校园。(2016年4月)组织创业培训机构,选派优秀创业培训老师,对本地区创业条件较好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增强大中专学生的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和扶持更多大中专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探索创业培训机构与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常态化合作模式,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创业培训。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各一次,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大中专学生享受培训补贴政策,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到位。

   (二)创业贷款进校园。(2016年5月)对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设立“大中专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方便在校大中专学生了解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个人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小微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个人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每人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符合贴息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为本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反担保。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服务、金融机构、大中专学生创业明星、创业培训师等部门和专家到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对毕业学年和近5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进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对有创业意愿或有创业项目大中专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

   (三)扶持政策进校园。(2016年4月、10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申报大中专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中专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人社、教育部门对创业团队主要为大中专学生、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调整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15万元的扶持资金。

   (四)创业指导进校园。(2016年6月)加强项目服务信息服务,筛选适合大中专学生创业的项目,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河南省赛,筹备举办我市第一届创业大赛。充分利用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各种资源,共同为在校大中专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实训)紧密结合,指导大中专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路线图。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组织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中专学生传授创业经验与创业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创业咨询师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打造统一的创业辅导体系。

   (五)创业文化进校园。(2016年11月)组织创业培训师及大中专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活动,让创业文化根植校园,惠及学生。树立鼓励奋斗、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倡导追求贡献、崇尚创造、宽容失败的文化理念,营造善待他人、和衷共济、发展共赢的和谐环境,把先进的创业文化转化为创业富民的持久动力,努力培育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环境。举办全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大中专学生创业成果交流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大中专学生创新创业的举措与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今年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既定目标、进度、任务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创业大中专学生是否得到支持帮助为考核重点,进行自查和绩效考核,不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指派专人负责,共同组织实施好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贷款担保机构要认真总结和利用近年来开展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经验,主动与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合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创业。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创业服务机构对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与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共同做好大中专学生创业服务工作。

   (三)制定方案。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重点内容和服务主体,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免费培训所需师资和教材由创业培训机构负责,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负责组织学员,并提供培训教室和设施。创业担保贷款由学校所在地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学校配合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其他创业服务活动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完成。

   (四)树立典型。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大中专学生进行政策、创业服务、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宣传交流,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全社会对大中专学生创业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五)保障经费。各地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沟通,科学测算活动所需费用,做好经费申请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军  0396—2833866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启平  0396—3651928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