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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投稿:市住房管理中心  来源:时间:2016年04月27日

索 引 号: S0038-0301-2016-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文  号: 关 键 词: 住房 总结 计划

 

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
2015年度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住房管理中心以“三严三实”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业政策,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有序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下:
一、2015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 加大力度,着力推进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们紧盯目标责任,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及房地产重点项目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
1、落实政策,促进房地产开发市场平稳运行根据我市实际,积极深入全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市场调研,摸清房地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国家和省房地产业新政,按照“促投资、调供给、稳市场”的原则,先后研究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驻政办【2015】16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意见的通知》(驻政办【2015】63号)等规范性文件,从放开中小户型比例,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降低房产契税税率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政策调整并把近几年国家和省、市下发的有关房地产业政策措施收集成册,由党组书记、主任刘明亮亲自寄至各县区(长)手中,督促县区同步抓好落实。下半年以来,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连续6个月出现正增长,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年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及时与税务部门联合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5]132号),在特定时间实施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支持住房消费,消化商品房库存。年底我市已发放购房补贴1039笔、契税补贴10012笔,财政补贴资金支出4190万元,契税收入1.05亿元,有效刺激了房地产消费市场。全年房地产完成投资216.14亿元,房屋施工面积2013.7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716.5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603.62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40.27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3718元/平方米,同比增幅为5.8%,市场运行基本平稳,下行压力较大。
2、加大督导,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顺利完成。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心全年加大项目督导力度,争取部门联动配合,及时办理完善新建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计划前期手续及用地报批,交叉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招标,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年底,基本完成新建项目全面开工、续建项目基本建成、建成项目“零空置”的既定目标。省下达我市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3945套,全部开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基本建成任务18000套,已基本建成19523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8.46%; 分配入住任务17528套,已分配18101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3.2%。
3、有序引导,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棚户区改造是当前及今后几年政府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市中心城区已竣工改造项目53个,占地面积1353.48亩,完成拆迁建筑物面积52.5亿平方米,涉及2606户8973人,完成投资60.58亿元,建成建筑面积280.42万平方米。为继续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及省政策要求,我们及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在不建或少建安置房的前提下,通过消化存量商品房实现对棚改居民的安置,打通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的通道,有力缓解了制约棚改推进的桎梏。目前,中心城区在建改造项目25个,项目占地面积2703.8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38.4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0.6亿元,现已拆除建筑物面积86.86万平方米,涉及2408户8322人,完成投资67.42亿元,开工建筑面积287.808万平方米。
(二)夯实基础,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
1、认真落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市本级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签约备案、房屋安全鉴定等子系统已基本建立,正在运行或试运行,历史档案已扫描完毕,正在进行数据整理与对接,存量房(二手房)签约备案管理系统已安装启用。全市8个县中上蔡县已正式运行,基本完成了历史档案扫描录入,平舆县、遂平县、西平县、正阳县软硬件已投入使用,正在整理录入历史档案。平舆县、遂平县、泌阳县、正阳县运行了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确山县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汝南县硬件已安装完毕,根据国家及省要求,市县基本达到了同步落实。推进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我们建立了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联的房产信息查核报送专线,已具备了开通查询条件,目前,正积极推进与市委组织部、各县住建局的查核专线建设。全年共查询报送196批次3000余人的房产查核信息。
2、做好房产信息基础数据统计分析。为加强市场研判,积极落实房地产信息日报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安排,抽调专人进行业务培训,从人员、技术、硬件系统方面,确保了市本级和8个县的房地产交易日报工作实现“全覆盖,数据准,日日报”,同时,我们单独对房地产交易的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实行了周报、月报数据统计汇总,为定期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 及时准确了解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准,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与针对性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做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切实掌握我市商品房库存数量,我们对市中心城区2015年7月31日前所有未出售房屋,包括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售出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列入市政府双违项目)已竣工未售出房屋进行了全面统计,为实施房地产精准、分类调控提供了基础数据。全年心城区共颁发权属证书(证明)56612本 (包含所有权证、抵押权证、预告证明等)。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面积198.73万㎡,初始登记件数1506件,房屋交易登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转移)14381件,交易面积146.51万㎡ 交易金额39.23亿元。办理抵押件数23128件,金额136.82亿元,面积467.12万平方米,预告登记件数30684件,面积355.97万平方米。
3、落实行政审批“两清单”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中心职责范围,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制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厘清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核审批项目及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等11项非行政审批事项,拟定了5大类117项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93项、检查1项、确认3项、其他17项。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66份,审批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162个、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67个,初审上报省住建厅房地产评估暂定三级资质3个。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223.58万平方米,备案金额101.74亿元;批准预售面积354.43万平方米。全市现已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696家,一级企业1家、二级企业31家、三级企业68家、四级企业192家,暂定级404家。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共281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6家,三级资质企业120家,暂定级资质企业155家。
)严格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1、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心城区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的排查工作,摸清了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结构、物业公司经营现状及基本情况,统一造册,分类排队,建立电子台帐合理划分巡查区域,有针对性地确定巡查频率和巡查重点,定人、定岗、定责,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网络执法监察体系,配套实行企业黑名单、诚信体系、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等查处制度,杜绝衔接疏漏或执法不力现象。起草出台了《驻马店市存量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与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并与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驻马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存量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切实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保护双方的权益和交易安全。全年共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15家,立案11家,结案11家,注销物业服务企业19家。承接办理 “民意快线”(市长热线)80余件,解决了100余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行风热线4次,回复网络问政12起。
2、规范和培育物业服务市场不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沙龙座谈会,调查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帮助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认清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树立依法经营观念。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推进全市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的验评工作全市申报省示范(优秀)小区验评2个,申报市优秀小区验评19个,评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8个。对全市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集中备案,摸清了底数。目前,中心城区有经纪机构76家,已备案11家,经纪人6人,经纪人协理63人,从业人员300多人。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收缴维修资金2.95亿元,新建小区归集比例为100%。
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落实住建部及省住建厅要求,开展了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中心城区建设时间较长、设计标准低、结构安全性能下降等楼房进行了现场勘查,共排查商品住宅971幢,建筑面积160.47万平方米,直管公房539幢,建筑面积53.457万平方米,人口密集场所206幢,建筑面积3.158万平方米,鉴定出危房面积1.8万平方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6年工作重点
2016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房地产业发展新水平。
(一) 工作思路
全年总体工作以“去库存、调结构、推棚改、促发展”为总基调,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扎实工作,鼓励住房消费、加快消化库存作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着力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具体打算:
1、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一是开展房地产库存情况调查,摸清底数,有效控制房地产开发节奏,不再造成新的库存压力。二是是打通供需渠道,通过政策引导,提高交易流动性,促进刚需、改善性需求的释放。三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尽快争取市场出清。四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打通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通道,尽可能不建或少建安置房,通过PPP模式或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搭桥组织团购等方式进行安置,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2、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一是继续落实《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5]132号),通过政策的倾斜及宣传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进城购房,帮助他们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这部分人员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住房。二是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使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形成在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三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棚户区、危房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本着“自下而上、按需申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2016年,全市计划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0个,12143套,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一是引导各县尽早落实土地、配套资金等,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集中力量予以推进,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尽早形成有效供应。二是做好竣工项目的分配。建立常态化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申请制度,适时掌握保障对象的需求数量,确保保障对象全覆盖。协调督促道路、公交、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2016年6月底前,2013年以前开工项目必须全部配套到位,具备入住条件。三是试点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企业参与保障房后续运营管理。四是指导各县研究明确货币补偿安置标准和比例的办法,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安置,把“补砖头”的实物保障向“补人头”的货币保障推进,实现“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互联互通”
4、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定期对在建房地产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摸排,找准问题与推进难点,及时提请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交办,加快问题解决进度,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二是探索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与开发资质动态管理相挂钩管理模式,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对开发企业诚信进行量化考核,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四是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方向五是以资质管理和项目手册管理为抓手,加强和完善房地产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市场配套设施建设,为商品房销售创造条件。
5、加强物业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一是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逐步形成市、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四级管理网络和由上而下的三级考核制度联动的管理模式。二是严格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新建住宅小区达不到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予接管。三是逐步提高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比例组建率力争达到30%。四是推进“老、旧、散”居民区(含单位家属院)综合整治。对老旧散居民区(含单位家属院)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全市老旧居民区物业管理提升实施意见》,力争我市老旧居民(含单位家属院)整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工作范畴五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化管理。
6、抓好行业基础管理,推进房地产市场规范化进程。一是继续建设和完善驻马店市房产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二是继续推进县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全部实现市县联网和与省厅平台联网的条件。落实领导干部住房信息查询专线建设,实现与省住建厅、市委组织部及各县住建局的查询信息内网传递。三是落实《驻马店市存量房屋网上签约备案与资金监管实施方案》《驻马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做好市本级和各县存量房屋网上签约备案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