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投稿:市交通局  来源:时间:2016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S0015-0000-2016-0000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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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紧密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坚持完善组织机构。为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与实施。同时局属各单位也明确了主管负责同志和机构,并安排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

(二)坚持完善公开制度。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制度和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公开保密原则。对在省、市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批制度,凡上网信息均需分管领导审核,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做到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保密,在保密前提下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坚持提升业务技能。2015年6月份,安排局办公室信息人员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写作培训,12月份组织市局及二级机构4名同志参加了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信息写作知识和新闻写作培训,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公文写作知识和信息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情况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一是依托驻马店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利用好各种专栏,及时发布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全年办理人大建议33件、政协提案35件,办理满意率98%;受理网上信访5件、个访8件,答复市长热线、民意快线、网民留言145件,受理查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分转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717起,做到了事事有回音。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3期,河南省交通运输报刊登42篇,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刊登13篇。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积极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行政许可办事流程、行业法律法规、重点项目工作动态、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并设立局长信箱,及时处理公众的咨询、申诉和建议,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先后设置交通概况、局长之窗、机构职能、政务信息、交通运输、交通执法、交通廉政、公路建设、政务公开、交通文明、保密工作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现已编制《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表》,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积极公开部门预算。在局网站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表、2015年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细化至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部分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四)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精神,把农村公路建设年度建设计划、资金补助政策、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竣工验收七个关键环节利用门户网站、报刊等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有效规范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加强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尚不够系统,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更新缺乏动态内容,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需进一步加强等,四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