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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积极作为 全力推动 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展迅速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5年12月07日

索 引 号: S0003-2695-2015-0006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名  称: 省发改委积极作为 全力推动 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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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座谈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并讲话,对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做出部署,要求各省(市、区)全面启动,信用建设牵头部门率先公示。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要求,省发改委积极作为,率先行动,11月28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双公示”,并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汇报,制定全省“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双公示”工作。

11月25日,省发改委刘文生副主任召开委机关有关处室局办和直属单位会议,安排布置省发展改革委系统“双公示”工作,要求11月底前,有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职能的委机关处室及委属单位至少公示一条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清零;年底前,梳理编制完成我委“双公示”目录;2016年1月底前实现委机关各处室及委属单位“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河南省信息中心年底前建成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河南”网站。

1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冯先志副主任主持召开省直46个部门“双公示”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河南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对省直机关“双公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11月底前省发改委必须至少公示一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清零;省直各部门12月10日前至少公示1条信息,年底前将今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2016年3月底前将去年及以前的“双公示”信息全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新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2016年1月底前,郑州、洛阳、濮阳、许昌、南阳、济源、兰考、永城应全面实行“双公示”,3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会后,省发改委积极与省直各部门和省政府网站、“信用河南”网站沟通协调,并向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网站汇报、咨询。截至11月30日,我省“信用河南”网站(www.hnxy.gov.cn)已公示信用信息113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