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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15年12月07日

索 引 号: S0019-2519-2015-00023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7日
名  称: 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审计局 财政预算 决算 报告

 关于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8月25日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审计局局长李向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本次审计,主要对市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6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32个市直部门及10个县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个县级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全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进行了审计。
市级财政决算报表(草案)反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17亿元,为年预算的101.2%,较上年同期增长14.3%。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6%,较上年同期增长14.6%。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亿元,为年预算的57%,较上年同期下降34.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9.7%,较上年同期下降47.1%。市直部门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充分发挥支持经济发展职能。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的大事要事和经济运行薄弱环节,统筹安排资金,实施了一系列财政调控政策措施。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全年共争取融资授信额度77.3亿元,已到位1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市本级共拨付大型招商引资活动专项经费383万元,同时,筹措资金1784万元,全力保障“农洽会”顺利召开。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帮助企业申请项目资金,全年共申请扶持项目36个,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2534万元。市本级安排拨付企业上台阶、金融奖励和专项补助资金410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为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安排资金12.7亿元,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承载功能,提升发展水平。争取产业集聚区“三税”奖励资金3742万元。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着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市财政农林水支出4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4%。其中,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支出各项粮补、奖补资金17.7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用于支持高标准粮田、抗旱救灾和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支出18.4亿元;投入8.1亿元开展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安全饮水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等,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持续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4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公共安全和惠民工程投入等方面。
——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制订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了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全覆盖。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实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月报制度,适时进行有效管理。
一、市级财税部门审计情况
2014年度,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形势,市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通过审计发现,在预算管理中还存在着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
1.预算编制未细化。经抽查,2014年预算编制未细化9.04亿元。
2临时预算追加较多,预算约束力不强。2014年度,市级公共财政预算16大类科目,全年共追加临时预算4.4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69 %。虽比2013年占比14.83%,有明显减少,但年度执行中临时预算追加金额仍然较大,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14年度,驻马店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4亿元,涉及预算单位289个,年度实际采购金额20.02亿元,涉及预算单位349个。年初预算金额占实际采购金额的比例为7.49%,60个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管理不到位。
1.部分收入预算未完成。2014年度,部分收入项目未完成年初预算。如资源税完成2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1.4%。契税完成1.5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0.5%。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年初预算2300万元,当年未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2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2.3%。文化事业建设费完成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4%。育林基金累计完成1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3%。
2.少列当年财政收入2.42亿元,少列当年财政支出2257.34万元。少列收入中包括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缴入库1.38亿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未及时入库3360.58万元,将预算收入以“调入资金”名义缴库6528.5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入库519.57万元。少列当年财政支出是将当年应列广告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257.34万元,计入暂付款科目。
3.未按预算收入科目反映收入5416万元,未按规定支出科目列支374.68万元。
4.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2014年,国有资产处置资金专户反映,年初结转733.88万元,当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087.82万元,转入土地专户资金403.2万元,直接列支7867.6万元。上述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在专户列收列支。
5.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014年度,市财政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988.9万元,其中:地税部门1110万元、国税部门586万元、人行131.9万元、驻马店银行等8个单位161万元。
(三)财政存量资金较大,部分资金长期滞留闲置。
2014年底,财政存量资金较大,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年终滚存结余9.82亿元、财政支出类专户结存6.28亿元、部门额度结转2.1亿元,其中部分资金长期闲置。
(四)资金支付审批不严格。
1市直44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规定,部分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总额190万元。
2.市级会议费支出中,未经政府采购列支会议费456.61万元。
3.市直243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部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等通过现金结算,支出总额114.11万元。
(五)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1. 2014年底,财政基建专户反映借出资金2971.9万元。
2.违规拨付粮食风险金20万元,用于粮食部门经费支出。
(六)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应征未征税款140.79万元,其中,未及时征缴驻马店市东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驻马店市华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131.61万元,未足额征缴驻马店南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9.18万元。
2.提前征收河南省置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等税款及附加费1688.97万元。
3.契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433.58万元。
4.未按规定时间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市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药监局、住建局、旅游局等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9个方面。
(一)支出手续不合规。
2个部门在会议费、招待费支出中,存在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招待费支出凭证中无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会议费支出中未按规定编制会前预算,未实行一会一结。2个部门及1个二级机构在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办公购置等支出中,10.8万元票据不合规,123.32万元支出凭证后未附相关支出清单,所购物品无出入库记录。
(二)未实行政府采购。
2个部门2个二级机构,支出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费、购办公用品、广告印刷费、购买固定资产和服务、支汽车维修费、会议费共计276.1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三)挪用专项经费。
1个二级机构在专项经费支出中,列支一般经费支出52.48万元。
(四)往来账项未及时清理
2014年底,3个部门3个二级机构往来账余额4294.65万元,清理不及时。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安排部署,从2014年9月以来,全市开展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完成了对2014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15年第一季度的稳增长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此项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跟踪15项政策查出232个问题。其中,2014年第三季度发现问题96个,四季度发现75个问题,2015年第一季度发现61个问题,从审计的情况来看,问题在逐步减少。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由于政策在不断的推进,存在部分事项承接和下放不够及时的问题;棚户区改造方面,部分县区存在项目进度缓慢、开工任务未完成、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由于部分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等问题;在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方面,部分县区存在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在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部分县区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项目进展缓慢、后期管护缺乏等问题;在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个别地方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资金下拨不及时等问题;在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个别地方存在项目未落实,资金闲置等问题。
四、西平县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3月至4月,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西平县2012至2014年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重点关注了截至2014年底应完工的10个项目的项目档案和资金拨付情况,涉及财政投资2.95亿元,并分别抽查了4个项目的4个村委的工程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西平县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对于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设计、项目建设、项目管护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目设计中机井未全部电力配套。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新打机井543眼,未电力配套6眼;现代农业项目新打机井480眼,全部未电力配套,无法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地埋线缺少竣工图,无法保证地埋线电路的后期管护与维修,影响了项目效益的长期发挥。二是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地点。西平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应建44座通电台区,实际41座建在项目区,其余3座建在了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区。原规划位于澍河坡村委、王湾村委的84座桥涵实际改变在张庄村委3座、前寨村委29座、敬庄村委52座。
(三)项目管护及利用方面,存在262套机井配套设备未到位;擅自变卖机井配套设备,造成项目损失;高标准粮田项目区部分设备损毁;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
(四)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资金25.7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1亿元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五、全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1月至3月,对全市2014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出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分配相关文件,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2014年上级政府下达驻马店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数为60289套,实际完成55310套,未完成任务4979套。二是保障性住房资金结余较大,造成资金闲置。2014年底,全市累计结余保障性住房资金26.97亿元。三是保障性住房闲置情况比较严重。2014年底,全市保障性住房闲置28587套,综合闲置率56.84%。四是6个县区664户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五是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不到位,4个县区未及时足额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涉及2154户7299人。
六、审计意见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以新《预算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明确和规范追加预算的审批权限。
(二)加强预算收支管理,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及其他征收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在预算支出管理中,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杜绝虚列支出、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问题的发生,保证财政支出的真实、合规性。
(三)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部署,制定细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慢、已完工或无法实施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或调整其他用途。
(四)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避免超预算、结算不及时、部分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等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领导,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大对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科学合理规划项目,真正做到资金整合、集中连片,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手续,做好项目的管护及利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管理,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避免因工程进展缓慢造成大量的资金闲置。在保障房分配、住房补贴发放方面,按照政策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把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