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5年12月04日
索 引 号: | S0003-2695-2015-00050 | 主题分类: | 信用 |
信息来源: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5年12月04日 |
名 称: |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驻发改财贸〔2015〕6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5〕9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带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驻马店市诚信形象。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请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加强政务信用记录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工商管理、税收缴纳、劳动人事管理、民间融资、保障房等重要行业和领域,要制定实施方案,形成部门、行业信用信息数剧库,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附件: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驻马店市发改委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