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6•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案例

投稿:市安监局  来源:时间:2015年12月02日

索 引 号: S0041-2674-2015-0015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2日
名  称: 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6•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案例
文  号: 关 键 词:

 

2013636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深刻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63日下午,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国务委员郭声琨同志率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传达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指导人员搜救、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受伤人员。64日,李克强总理通过视频系统对做好抢险救援、事故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期间,张高丽、马凯、孟建柱、杨晶、王勇等领导同志也通过各种方式,了解现场情况,指导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情况。
1.企业概况。
宝源丰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成立于200859日,法定代表人贾玉山。该公司资产总额6227万元,经营范围为肉鸡屠宰、分割、速冻、加工及销售,现有员工430人,年生产肉鸡36000吨,年均销售收入约3亿元。该企业于2009101日取得德惠市肉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畜禽屠宰加工许可证》。2012918日取得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主厂房建筑情况。
1)主厂房功能分区。主厂房内共有南、中、北三条贯穿东西的主通道,将主厂房划分为四个区域,由北向南依次为冷库、速冻车间、主车间(东侧为一车间、西侧为二车间、中部为预冷池)和附属区(更衣室、卫生间、办公室、配电室、机修车间和化验室等)。
2)主厂房结构情况。主厂房结构为单层门式轻钢框架,屋顶结构为工字钢梁上铺压型板,内表面喷涂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为22.9%-23.4%)。屋顶下设吊顶,材质为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为33%),吊顶至屋顶高度为23米不等。
主厂房外墙1米以下为砖墙,以上南侧为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其他为金属面岩棉夹芯板。冷库与速冻车间部分采用实体墙分隔,冷库墙体及其屋面内表面喷涂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依现场取样,材料燃烧性能经鉴定,氧指数为23.8%),附属区为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其余区域2米以下为砖墙,以上为金属面岩棉夹芯板。钢柱4米以下部分采用钢丝网抹水泥层保护。
主厂房屋顶在设计中采用岩棉(不燃材料,A级)作保温材料,但实际使用聚氨酯泡沫(燃烧性能为B3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不低于B2级的规定;冷库屋顶及墙体使用聚氨酯泡沫作为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B3级),不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不低于B1级的规定。
3)主厂房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情况。主厂房火灾危险性类为丁戊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主厂房为一个防火分区,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主厂房主通道东西两侧各设一个安全出口,冷库北侧设置5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附属区南侧外墙设置4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安全出口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事故发生时,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其余安全出口处于正常状态。
主厂房设有室内外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主厂房内设有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企业设有消防泵房和1500立方米消防水池,并设有消防备用电源,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4)生产工艺流程情况。该工艺流程主要有挂鸡(挂鸡台)、宰杀、脱毛、除腔(一车间,又称脏区)、预冷(预冷池)、分割(二车间,又称净区)、速冻(速冻车间)、包装(纸箱间)、储存(冷库)
5)厂房内的配电情况。冷库、速冻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架空敷设,分别引入冷库配电柜和速冻车间配电柜。
一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电缆设置在电缆槽内,穿过吊顶,引入一车间配电室。
二车间的电气线路由主厂房南部主通道东侧上方引入,在屋顶工字钢梁上吊装明敷(未采取穿管保护),东西走向,穿过吊顶进入二车间配电室。
主厂房电器线路安装敷设不规范,电缆明敷,二车间存在未使用桥架、槽盒、穿管布线的问题。
3.氨制冷系统情况。
1)制冷系统基本情况。事故企业使用氨制冷系统,系统主要包括主厂房外东北部的制冷机房内的制冷设备、布置在主厂房内的冷却设备、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
制冷设备包括10台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315.4立方米的高压贮氨器、107立方米的卧式低压循环桶(自北向南分别为1-10号)等。
冷却设备包括冷库、速冻库、预冷池的蒸发排管,螺旋速冻机,风机库和鲜品库的冷风机等。螺旋速冻机和冷风机均有大量铝制部件。
10台卧式低压循环桶通过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分别向冷库、速冻库、预冷池、螺旋速冻机、风机库和鲜品库供冷,形成相对独立的6个冷却系统。
2)制冷系统受损情况。6个冷却系统中,螺旋速冻机、风机库和鲜品库所在冷却系统的管道无开放性破口,设备中的铝制部件有多处破损、部分烧毁;冷库、速冻库所在冷却系统的管道有23处破损点;预冷池所在冷却系统的管道无开放性破口。
制冷机房中,1号卧式低压循环桶外部包裹的保温层开裂,下方的液氨循环泵开裂,桶内液氨泄漏。机房内未见氨燃烧和化学爆炸迹象,其他设备完好。
事故企业共先后购买液氨45吨。事故发生后,共从氨制冷系统中导出液氨30吨,据此估算事故中液氨泄漏的最大可能量为15
3)制冷系统设计施工情况。制冷系统的设备及管线系事故企业自行购买,在未进行系统工程设计的情况下,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吕文成完成安装施工。安装完成后,由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设计人员郭长勇、大连市化工设计院退休职工张幸祥补充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大连市化工设计院办公室主任杨宪伟未经单位批准,擅自加盖大连市化工设计院的出图章。
4.劳动用工情况。
宝源丰公司与120名工人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在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其余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金上缴不足,部分工人拒绝上缴个人承担的资金。
5.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资质情况。
宝源丰公司非法取得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未按要求每月定期自查并记录,未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有8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制冷工4名、电工2名、锅炉工2名)。从赵长江谈话记录及从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取赵长江资质证书考试申请材料看,赵长江的申报表无本人签字、申报事项不实、考卷不是本人所答,其所持资格证书属作假取得。
(二)项目立项、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情况。
宝源丰公司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和竣工验收等基本过程是:200711月,德惠市发改局批复同意宝源丰公司项目立项。12月,德惠市环保局作环评批复。20083月,米沙子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了宝源丰公司的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此后,宝源丰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先后取得五宗地块。20083月,德惠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丙级资质)提交了宝源丰公司车间的《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报告》。4月,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了宝源丰公司厂房《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5月,宝源丰公司先后与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土建、钢结构等,开工日期为200853日,竣工日期为20081030日,合同价款837万元),与铁岭瑞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此合同自2008516日开始实施,至2009716日完成)。5月,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其中《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工程项目组织机构》中,项目经理为贾铁金,落款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0911月,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出具了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2月,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意见为“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德惠市环保局出具了环保验收报告;德惠市住建局出具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证》,对宝源丰公司工程竣工备案;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颁发了厂房、冷库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相关单位情况。
宝源丰公司的建筑设计单位为辽宁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后改制为辽宁天维纺织研究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为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以下简称长春建工集团),监理单位为铁岭瑞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以下简称瑞诚监理公司)。经调查,上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为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单位。实际情况是:
1.设计方情况。
宝源丰公司项目设计方系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贾铁金安排其公司内部无设计资质人员设计,然后挂靠沈阳纺织工业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履行相关建设手续。挂名的设计单位未派人参加设计验收等工作,也未收取设计费。
2.施工方情况。
宝源丰公司项目施工方是经贾铁金介绍长春建工集团职工刘升同贾玉山认识,然后由宝源丰公司与长春建工集团签订承包合同,借用长春建工集团资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的土建部分由贾玉山自己组织人员施工,钢构部分由贾铁金负责建设。长春建工集团及刘升收取了管理费。
3.监理方情况。
宝源丰公司项目的监理方系铁岭无业人员张新明,他向贾玉山承揽到宝源丰公司项目监理业务,由瑞诚监理公司和宝源丰公司签订合同,由张新明代表瑞诚监理公司开展监理工作。张新明不具备监理资质、不懂监理业务,并同时代表贾玉山对项目进行技术管理,分别从两家公司领取报酬。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63520分至50分左右,宝源丰公司员工陆续进厂工作(受运输和天气温度的影响,该企业通常于早6时上班),当日计划屠宰加工肉鸡3.79万只,当日在车间现场人数395人(其中一车间113人,二车间192人,挂鸡台20人,冷库70人)。
610分左右,部分员工发现一车间女更衣室及附近区域上部有烟、火,主厂房外面也有人发现主厂房南侧中间部位上层窗户最先冒出黑色浓烟。部分较早发现火情人员进行了初期扑救,但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火势逐渐在吊顶内由南向北蔓延,同时向下蔓延到整个附属区,并由附属区向北面的主车间、速冻车间和冷库方向蔓延。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主厂房西北部的1号冷库和1号螺旋速冻机的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发生物理爆炸,致使该区域上方屋顶卷开,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火势蔓延至主厂房的其余区域。
(二)灭火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63057,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后,第一时间调集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吉林省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动公安、消防、武警、医疗、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先后调集消防官兵800余名、公安干警300余名、武警官兵800余名、医护人员150余名,出动消防车113辆、医疗救护车54辆,共同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在施救过程中,共组织开展了10次现场搜救,抢救被困人员25人,疏散现场及周边群众近3000人,火灾于当日11时被扑灭。
由于制冷车间内的高压贮氨器和卧式低压循环桶中储存有大量液氨,消防部队按照“确保液氨储罐不发生爆炸,坚决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则,采取喷雾稀释泄漏氨气、水枪冷却贮氨器、破拆主厂房排烟排氨气等技战术措施,并组成攻坚组在宝源丰公司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成功关闭了相关阀门。
事故中,制冷机房内的1号卧式低压循环桶内液氨泄漏,其余3台高压贮氨器、9台卧式低压循环桶及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内尚存储液氨30吨。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的指导下,历经8天昼夜处置,30吨液氨全部导出并运送至安全地点。
当地政府已对残留现场已解冻、腐烂的2600余吨禽类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事故现场反复消毒杀菌,避免了疫情发生及对土壤、水源造成二次污染。
(三)善后处理情况。
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共成立121个包保安抚工作组,对121名遇难者家属实行包保帮扶,保持了社会稳定。121名遇难者遗体已全部经DNA比对确认身份,遗体已全部火化,遇难者理赔已全部完成。
事故发生时共有77名受伤人员入院治疗(其中15名为重症),卫生部门成立了一对一的医疗救治小组,国家卫生计生委向长春派遣了医疗专家组,共有18名国家级专家、52名省市专家、370名医护人员参与治疗,累计会诊392人次。同时,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实施了心理危机干预治疗。77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他受伤人员均可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厂房内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极快,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二是一车间女更衣室等附属区房间内的衣柜、衣物、办公用具等可燃物较多,且与人员密集的主车间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分隔。三是吊顶内的空间大部分连通,火灾发生后,火势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二是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三是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加之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员没有来得及通知二车间等区域的人员疏散,使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四是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二)间接原因。
1.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
2.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3.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管严重缺失。
4.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
5.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要切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沉痛教训,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举一反三,下大力气加强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及业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重速度、重增长、重效益、轻质量、轻安全甚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倾向,认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发展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坚持做到发展必须安全,不安全就不能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尤其是基层、企业,牢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基础。同时,要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速度与素质、增长与质量等方面的关系,强化宏观调控、强化政策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端正发展思想、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发展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根本上强化安全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克服重生产、重扩张、重速度、重效益、轻质量、轻安全的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位置,坚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去换取企业的产量增长和经济效益。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杜绝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现象,坚持科技兴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之以恒地狠反非法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治理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认真持久彻底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危险品的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尤其要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要通过不懈努力,切实持续改进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切实强化以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工作。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尤其是消防安全“三同时”工作,进一步研究改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条件,在建筑设计施工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需求,努力提高设防等级,并加强“三同时”审查、把关与验收,保证做到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要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中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使用,保证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要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完善应急标志标识和报警系统,为作业人员提供充足的安全保障;要对全省类似企业尤其是使用此种保温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并完善强化防控措施。同时,要层层落实特别是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深入地开展公众尤其是从业人员消防能力的提升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地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依法关闭取缔易引发火灾的“三合一”、“多合一”厂点、作坊,加强“防火墙工程”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从源头上搞好火灾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四)要切实强化使用氨制冷系统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使用氨制冷系统企业和用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在明确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明确牵头部门,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完善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统一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事故的防控工作。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使用氨制冷系统的企业和用氨单位全体员工了解掌握氨的理化特性,并针对其危害性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认真加以落实;要加强企业现场的监测监控,切实做好防泄漏等工作;要在劳动人员密集的地点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及事故通风系统,为贮氨器增设水喷淋装置以及集水池和事故排水系统,为紧急泄氨器增设密封的事故排水罐或排水池。在此基础上,要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尤其要大力推广安全、环保的制冷机组。
(五)要切实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监督所有建设工程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严格落实各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遵守建设管理流程,严格履行项目立项、设计、施工许可、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严禁盲目赶工期、催进度和放松对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切实保障工程合理投入尤其是安全投入和合理工期,精心组织、规范施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管理及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政,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从严执法,严格把住各道关口,严禁违法违规违反程序去开“绿灯”。同时,要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全面排查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非法转包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搞好安全生产。
(六)要切实强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要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和审批责任制。尤其是行政审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前要严格审查、审批中要严格把关、审批后要强化监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建设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治理纠正和解决违规违章问题,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厂小矿和小作业经营点。特别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切实调动和督促各方面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的基础上,要加强事故灾难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强化救援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一旦发生事故,要有力组织指挥,科学安全应对,有序有力有效施救,并在救援过程中保护好现场。
(七)要切实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吉林省和长春市、德惠市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要完善工作体系、构建有力格局,做到党政齐抓、各方共同负责;要定期听取有关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打击企业的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违规行政问题;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查,尤其要组织好当前国务院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在正确把握形势的基础上,注重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落实为民务实的要求、提升治国理政的能力相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建设、长效机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投入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与水平;要坚持立足防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狠抓源头,强化落实、强化执行、强化基础、固本强基,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状况。通过强有力的领导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