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市发改委时间:2015年10月19日
索 引 号: | S0003--2015-0003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信息来源: | 市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5年10月19日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生产性和融合类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驻发改服务业〔2015〕552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
资金生产性和融合类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驻发改服务业〔2015〕552号
各县(区)发改委、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生产性和融合类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15〕1186号),根据省通知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县(区)有关部门在全面调研摸底基础上,筛选推荐一批符合产业方向、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进入省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将予以支持。
二、报送项目的主要领域和方向
(一)物流园区、多式联运设施等建设,快递与电子商务物流(含快递智能自提柜网络建设)发展,物流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冷链等特色专业物流分拨配送体系建设,城市公共配送体系建设等物流项目。
(二)服务区域主导产业的研发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信息服务应用推广,制造业和服务业综合电商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具有地域特色和资源禀赋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四)涵盖医养结合、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内容的健康养老与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采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新型业态模式的健康养老服务项目。
三、报送项目的基本条件
报送项目要具备建设实施的外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需要具备土地、环评、规划、资金、备案或核准文件及其他必备手续;平台建设类项目需要具备立项、场地、资金和其他必备手续;内容生产类项目需要具备许可批复、版权、场地、销售合同、资金和其他必备手续。已经竣工或收尾项目不再列入储备范围。
四、报送项目的具体要求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采取下发通知、网站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广泛告知本地区相关企业,扩大项目申报企业覆盖面,并如实填写《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生产性和融合类储备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014年以来已列入省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尚在建设期内未完工且条件齐备的未曾扶持项目,此次可一并上报。按照上述4个领域,请各县(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将《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生产性和融合类储备项目汇总表》汇总后,于2015年10月21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联系人:高媛
电话:2601127
电子邮箱:zmdfgwghk@sina.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刘凯
电话:2610844
电子邮箱:zmdczjjrmy@163.com
附件:2016年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生产性和融合类储备项目汇总表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