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宗教委  来源:时间:2015年08月07日

索 引 号: S0032-0000-2015-00002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8月0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驻民宗〔2014〕1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816304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族宗教局主要通过局公示栏、《民族宗教工作信息》以及有关报刊、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费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等事项未收费。

()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

2013年,我局共接受社会公众电话、现场咨询办理120余人次,主要是咨询变更民族成份和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确认等办理事项。对能当场办理的,安排专人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告知原因和相关办理程序及需要补充的材料,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考生和家长的充分肯定。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3年,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及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办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和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了工作分工,落实了相关责任,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参考市政府信息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印了《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目录》和《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局公示栏公开,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加强对涉及民族宗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省民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信息保密工作培训,对驻马店市民族宗教局文件签发签增加“信息公开意见及依据”内容,规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保密技术管理,定期自查,把应主动公开的坚持予以公开,应保密的坚决用制度严格把好保密关。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公室经常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全面、准确、真实公开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不符合公开工作规范的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更有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民族宗教政府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3年,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没有门户网站等问题,尤其是门户网站问题,极大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为此,在2014年的工作中,一是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族和宗教界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二是建立市民族宗教局门户网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三是学习其他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联系,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市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