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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投稿:市旅游局  来源:时间:2015年07月08日

索 引 号: S0028-0601-2015-00004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7月08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文  号: 关 键 词: 财政预算 公开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驻财预〔2015〕37号)要求,现将驻马店市旅游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旅游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编制内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促进科、监督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和机关局直党委。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旅游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旅游系统共编制37人,实有在职人员42人,离退人员2人。市旅游系统财政预算单位三个:市旅游局机关、市政务讲解员服务中心、驻马店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参公编制9人)。现有人员44人,其中:行政在职22人、事业在职20人(其中:参公编制9人),行政事业离退休2人。
(三)年度工作任务
2015年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驻发〔2014〕73号),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开展旅游品牌创建,积极发展智慧旅游,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培训各类旅游人才,促进旅游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驻财预〔2015〕37号),2015年市旅游局机关预算收入208.88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3.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4.其他各项支出67.9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旅游宣传促销、旅游信息化建设等。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旅行商、新闻媒体、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旅游专家、各省市旅游从业人员及系列旅游节庆活动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旅行商、新闻媒体及国内各省市旅游行业相关人员来驻马店市考察旅游线路、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的监督管理、职业旅游教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201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5年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