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

投稿:市司法局  来源:时间:2015年03月13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15-0000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关 键 词: 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市司法局
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驻马店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年初确定“加快政务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全市2014年政务公开的整体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丰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发展和驻马店市软环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全局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了政务信息公开率100%、热线接听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的目标。一是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胜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伟同志和局党委委员、局纪委书记唐春玲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驻马店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田国胜同志在会上,要求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形式,为做好2014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张志伟、唐春玲同志多次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新形势下完善政府职能和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体现,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明确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和部署,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一年的工作、学习与实践,政务公开工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改进了工作方法,增强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服务水平。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政务公开规定,明确政务公开监督的内容,步骤和措施。三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把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取得明显成效,我局采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准确把握,确保正确公开政务信息内容
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驻马店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驻马店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保密规定,将相关内容确定为向社会公开事项、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公开事项和非公开事项。
(一)向社会公开事项主要包括:
1、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罪犯的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分级管理的规定;罪犯教育改造的规定;罪犯通讯、会见的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罪犯考核、奖惩的条件、审批程序;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审批程序;罪犯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审批程序;罪犯申诉、检举、控告的规定;、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律师执业证申领的条件、审批程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定;监督、投诉的规定。
3、公证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执业公证员的条件、审批程序;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定;监督、投诉规定。
4、司法所的职能、业务范围;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条件、审批程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的条件、审批程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定;监督、投诉的规定。
5、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承诺;受援人权利义务;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监督、投诉的规定。
6、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会、行政许可听证会的条件、程序。
7、设立面同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条件、程序;注销登记和变更登记程序;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的条件、程序。
8、仲裁委员会设立的条件、程序。
9、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程序;申请核查分数的程序;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审批程序;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10、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条件、程序、考试范围及结果;监督与违纪处罚规定。
11、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公开事项主要包括:
1、干部任免的程序和结果,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拟选职位、任职条件、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免、降职结果。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奖惩情况。
3、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结果。
4、警衔的评授、晋升审批结果。
5、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结果;医疗保险、住房人积金的政策。
6、党费、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7、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8、重大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基建工程、重大投资、大宗原料采购的决策依据、论证情况和处置结果。
9、招待费的开支情况。
10、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11、其它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非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涉密信息、法律和政策规定的非公开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狠抓基础,全面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各项保障
  一抓组织保障。为了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局先后四次召开各部门参加的政务公开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科室、各单位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抓制度保障。我局先后制发了《驻马店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驻马店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此外,我们还专门聘请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等不同层次人员组成的政风行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定期开展活动,对我局政风行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抓物质保障。我局为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资2万余元,在局机关档案室设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室”,配备1台台式电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及复印机、档案架、阅览桌椅等必要配套设施;对驻马店市司法局网页栏目进行了重新设计,使其更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我局先后投入2余万元印制、发放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种宣传书籍、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
四、创新形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载体建设
  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我局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通过互联网、免费法律咨询电话、信息查询室、政务公开专题板面等公开方式,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不断加强网站建设,通过互联网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重新制作了我局“驻马店司法行政网”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网页。驻马店司法行政网对司法局的组织机构职能及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法规政策等100余条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坚持每季度由专人对新网上信息更新,实现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100%、信息准确率100%。
(二)通过“12348”法律咨询电话免费为市民提供政务及时便捷地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截止目前,共解答各类电话咨询5000余人次,市民满意率100%,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在局办公楼内外分别设置了多处政务公开专题板面,显示司法行政有关政策、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等内容。同时,在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国家司法考试科等法律服务流程图,使来局办事的市民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能及相关政策和程序,为市民办理各项事宜提供了方便。
  (四)我局实行局政务公开信息查询室与局档案室由专人统一管理,收集了我局历年的政府信息资料100余条,购买相关书籍100余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驻马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查询须知》,并按要求向市档案馆报送了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渠道。
五、上下联动,全面加强普及延伸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狱务公开、公证证务公开及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使全系统政务公开实现了上下联动,协调运作的良好态势。一是市监狱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日常考核等环节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提升了公信力,得到了广泛好评。几年来,市监狱在减、假、保等执法环节实现了零错案、零违纪。二是成立驻马店市法制宣传讲师团和法律服务团,深入乡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咨询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三是编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法律书籍和制作宣传展板,让群众想知道、应知道的法律和政策能通过各种方式在第一时间内了解。
总之,在市委、市县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市司法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宣传治理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强化。今后我们将以改进工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三是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活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