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5年03月13日
索 引 号: | S0B00-1002-2015-00037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水利、水务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5年03月13日 | |
名 称: | 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招商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招商公告
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授权,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进行招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河南省西平县城市水系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包括:小洪河城区段(107国道上游200m至京广铁路桥下游400m,约6.6km)和引洪河城区段(西平大道西段谭店桥上游200m至规划新城北边界,约4.8km)11.4km的河道整治,新建河道蓄水调控建筑物4座,穿堤涵闸2座,堤顶防汛通道约22.8km,既有桥梁改造7座,沿线景观绿化面积约104万㎡,两岸滨河道路约22km。
2、工程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水利工程投资约2.5亿元,景观工程投资约3.8亿元,滨河道路工程投资约2亿元,土地征用、附属物补偿、移民安置及其他费用投资约5.7亿元。
3、工程计划总工期为三年。
二、招商条件
1、投资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允许联合体参选。
2、 水利工程的投资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景观工程的投资人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滨河道路工程的投资人需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水工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投资人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 (含二级)资质;电力工程的投资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桥梁改造的投资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管理区工程的投资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授权,由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外组织招商。
4、投资人必须于签订合同前注入工程直接投资额的10%到指定财政账户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5、投资人必须为工程前期搬迁融资2亿元,并于规定时间内注入到指定财政账户。融资使用期限为二年,还款期限为使用期限到期后二年,融资利息按照四大商业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支付。在满足2亿元融资的基础上,投资人多提供资金、不计或少计利息作为评标加分因素。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支付办法:
(1)政府财政投入资金,根据当年工程进度并验收合格后,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付清工程款;
(2)30%的工程款以双方认可的相应地块冲抵。政府和投资人约定地块,经中介评估机构确定基本价(并经双方认可),对约定地块进行拍卖,拍卖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溢价部分由政府和投资人各得50%。投资人溢价分成比例小于50%和土地价款冲抵工程款比例大于30%作为评标加分因素。
2、融资还款办法
(1)经县人大通过决议,政府对投资人的融资在使用期限到期后,通过财政预算每年偿还50%,还款期限为二年。
(2)经政府和投资人约定地块,经中介评估机构确定基本价(并经双方认可),对指定地块进行拍卖,拍卖款偿还融资款,溢价部分由政府和投资人各得50%。
以上两种办法可任选其一。
四、建设方式
本工程项目由政府对外统一招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依法中标后,方可组织工程建设,按照设计要求按期优质完成工程建设。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报名地点: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619888018603961110
六、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机构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或单位的财务状况报告。
7、水利、景观和道路工程要求的施工资质(原件、复印件)。
西平县小洪河引洪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