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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15年01月04日

索 引 号: S0019-2519-2015-00001 主题分类: 市政府直属机构 审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04日
名  称: 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2013 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 问题整改

 

 
关于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12月24日在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审计局局长 黄庆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4年3月至6月,对201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了审计结果,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于2014年8月27日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于9月16日提出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直接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决算审查提供了依据。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树立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坚决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增强审计的透明度等三条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9月22日,武国定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要求,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注重整改效果,要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整改工作要着眼于制度建设,从体制上、机制上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要求市审计局继续做好审计整改的督导和汇总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地税局及有关预算单位针对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少列财政收入28816.1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非税收入年底挂账2471.26万元,未及时清缴入库问题。该结余资金已于2014年1季度全部清算、退付及缴库。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待处理资金6938.78万元,财政部门派专人负责清算,积极和单位沟通联系,要求单位及时对账、及时清算,要求银行对缴款人的缴款单据认真审核。现已清缴资金5128.54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清算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未及时入库,造成少列财政收入2990.02万元问题。在宗地正式出让并足额缴纳出让金后,市财政局及时将宗地土地出让金缴入国库。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以“调入资金”名义缴库问题,主要是出于优化收入结构的考虑。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将当年组织的非税收入及时按规定预算科目入库。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入库问题,财政部门已于2014年1月份清缴入库。契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490.79万元问题,市地税部门已于2014年1月份将税款全部解缴入库。将退还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长期挂账问题,财政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将挂账资金转入国库。驻马店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欠缴污水处理费的问题,经政府协调会协调,汇津公司制订了还款计划。从2013年7月起,汇津公司在足额缴清当月应缴污水处理费外,按每月35万元的进度归还其以前年度欠缴款,并承诺将在2014年全部还清。目前,汇津公司已按计划累计还款42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61.12万元未缴库问题,市药监局固定资产处置资金60万元已按市政府批示,拨付到该单位用于新区建设;车辆拍卖款1.12万元和驿城区人民街办事处购置市广电局驿城分局办公用地用房款400万元,已指定用途,待相关手续完善后予以办理。
(二)收回预算垫付资金,未及时上缴预算260.8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未及时上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待县区有偿资金通过预算扣款方式全部扣还后,统一算账再上缴本级财政。近期市财政局将与县区进行对账核实后,将市级专户资金260.89万元上缴预算。
(三)多列财政收入112.74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驻马店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按照每年180万元向市财政包干缴纳水附加,如所收取水附加不足180万元,汇津水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补齐。在以后年度,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征收。
(四)违规收费问题
整改措施:该收费项目现已按《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收费政策的通知》(驻政〔2014〕84号)的规定予以取消。单位违规收费已全部停止。
(五)违规借出基建专户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已归还部分借款,剩余部分已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归还。
(六)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
整改措施:预算未细化主要是反映在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文化事业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留用于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今后,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列至款级预算科目,部门预算逐步细化到项目,减少预留资金项目。
(七)临时预算追加较多,预算的约束力不强
整改措施:将切实依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后,非重特大事项,不随意追加预算,尽量减少临时预算。同时,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部门因特殊情况申请追加支出预算时,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由市政府根据财力状况审批。重大预算调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八)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财政部门内部科室的协调、沟通,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二是及时向各预算单位布置预算的编制工作,与201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同步实施。三是加强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衔接。预算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必须填写资金来源,属于年中追加预算,各业务支出科室在审核预算单位采购计划时,要注明所追加资金的审批文件。凡是未列入年初预算和没有追加资金审批文件的,一律不予实施采购。
(九)财政资金长期滞留财政专户,脱离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在2015年将此专户结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十)未足额提取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已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提2013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654.8万元,提取2014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275.7万元和教育资金3281.1万元。
(十一)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2014年,市财政局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联合市纪检会、监察局、审计局、人行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了市直公务卡制度专题会议,规定市直预算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要严格执行市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提高公务卡刷卡率和结算率。
(十二)预算科目使用不当问题
具体说明:鉴于2013年财政决算已批复,已支科目无法调剂,今后安排预算时,做到预算编制精细、科学、准确,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征未征税款160.27万元问题
1.未及时征缴企业所得税77.7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市地税局已对报告中反映的3户企业所欠税款予以追缴。
2.未及时征缴土地使用税73.04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驻马店南方中天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15日将税款补缴入库。
3.未及时征缴个人所得税9.47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为了加强二手房转让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契税征收,已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探讨二手房转让业务办理中税款应收尽收的有效措施。
(二)契税征管中存在漏洞,造成税款流失19.0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市地税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与房管部门协调,达成以下意见:一是市房管部门已从2014年7月份开始,对无房情况开具证明时,使用机打证明并进行编号,避免出现不实证明;二是市地税局已对房管部门发送协助追征函,要求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登记时,追征22户纳税人因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契税优惠政策所漏缴的税款。
(三)税款延缓入库问题
整改措施:市地税局已查明原因,主要是税收征收系统出现漏销及延迟销号情况,已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地税局。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数据的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四)契税征收系统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市地税局已向省地税局反映这一问题,省地税局已与开发契税征管系统企业积极沟通,于2014年8月份对契税征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财政存量资金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市财政局已按照审计要求,由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局分工负责,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了清理。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要求相关科室提供文件依据。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加强分析,进行分类处理:
(一)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这部分资金多为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和以收定支的政府性基金,人代会批复部门预算后,已根据单位申请和预算项目进度安排支出。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二)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资金。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因在年度最后一天下达形成的结转,人大批复预算后,按其资金管理办法,已下达到部门。其资金管理办法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三)关于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
(四)关于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督促部门切实加快结转资金的支出进度。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追加相衔接,预算执行中必需的新增支出,应先统筹年初预算和结转资金解决,2015年度预算安排同类项目时应先使用结转资金。年底结余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管理。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视同结余资金,收回本级财政统筹管理。对常年累计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将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四、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47.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对于这一问题,相关单位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要求,对2013年8月1日后违规发放的奖金补贴予以退还。截止目前,已退还212210元。
(二)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63.0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正在研究出台相关财务办法,不挤占、不摊派下级单位费用。对于2013年已向下级单位摊派的费用,计划在2015年的经费中将此项费用拨付给下级单位。
(三)应缴未缴财政款项19.6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已于2014年11月12日,将房租结余款上缴财政。
(四)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对账面往来账进行了清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往来账的管理,严格控制款项规模,及时进行清理,以减少资金的占用。
(五)违规列支招待费66.6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招待费支出管理。严格落实有关三公经费的支出规定,要求招待费支出必须在规定标准内手续齐全,否则不得报销入账。
(六)车辆运行维修费用超预算188.76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对燃修费支出的管理。从严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把降低“三公经费”落到实处。
(七)应缴未缴税金113.3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对少缴税款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完税,补缴税款入库。
(八)违规支出19.15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新的业务接待办法,明确了会议费开支范围和综合定额标准,禁止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支出。
(九)支出凭证不合规118.19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支出凭证不合规主要是把关不严,相关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并完善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杜绝支出手续不完备入账,规定谁经办谁负责,财务人员核报时若有手续不完备的情况,坚决退回,不予报销。
(十)未实行政府采购47.42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办理政府采购。
(十一)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此问题引起了高度重视,加强了现金支出管理,规定凡大额业务、单位采购都要通过转账或使用公务卡办理。
(十二)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向市政府申请成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所,争取在我市成立一个专门管理维修资金的组织机构。二是市住房管理中心已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对2004年维修资金建账以来的会计账簿进行分类核查,核查后将根据分类结果实现“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的要求,并逐步建立维修资金管理软件,该资金的衍生利息也将归集至每一户名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确保审计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审计整改,能够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今年10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其中对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从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等方面,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了整改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告,各级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等,进一步完善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门不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