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驿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4年12月25日

索 引 号: S0A00-0000-2014-00107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25日
名  称: 2010年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政府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驿城区政府网(http://www.zmdy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区政府2号楼407房间,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8878)。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档案局、区保密局、区人事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人员4名,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成了覆盖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全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区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各项公开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按照《条例》要求,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一是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文本。编制并印发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样图)》、《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等三个参考文本,要求各乡镇办、各部门依据参考文本,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编制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考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会同区保密局等单位制定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乡镇办、各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强化问责制度建设。印发了《驻马店市驿城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其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与告知义务过程中,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真实,搞虚假公开的,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政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不受理、不答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的,拒绝、阻挠、干扰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上述目录和指南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五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订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试行)》和《驻马店市驿城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就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此外,还印发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导各乡镇办、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立足于政府门户网站基本要求,又具有自己的特色,分设走进驿城、区情概况、招商引资、政府信息公开、游在驿城、驿城教育、政府公报、政策法规、新闻中心、政务公开、领导之窗、民意征集、公共服务、百件实事网上办等14个一级栏目,其中包含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最新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6个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全区乡镇办、各部门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还可以在门户网站首页浏览政府公示公告。结合我区效能建设年活动,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改进了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功能,在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布置公共查阅点2个,安排专人指导,配备相应的设施,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进行检索、查询,使群众能快速的得到政府的重要工作动向和自己急需了解的政策、规定。
2010年通过该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700条;通过公报发布信息5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1100多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380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1024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地引导舆论,面对区委、区政府的各类重大活动和事件,及时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及时向市民发布最新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及时澄清在市民中流传的一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取得了良好的导向作用。
2010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430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30条,占全区发布总量的1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67条,占总量的18%;规划计划类信息272条,占总量的6%;行政许可类信息302条,占总量的7%;其他类信息2632条,占总量的57%。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7个工作日,最长需要2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最长需要7个工作日。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0件,其中当面有85件,书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5件,其它形式申请15件;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10件,答复率100%;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0人次。申请主要涉及相关工作机构电话号码、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行政单位职能等内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各乡镇办、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新兴的工作,各乡镇办、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其查看方式尚不熟悉,急需加强相关培训。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深化。目前我们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011年,我们将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快建立以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的全区政府网站群,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在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乡镇办、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