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时间:2014年12月03日

索 引 号: S0043-0000-2014-0003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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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全市公积金工作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为广大缴存职工服务,较好完成了年度政府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13年底,中心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电视台、驻马店市政府网站、省住建厅网站、省住房公积金监管网等各级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30余条,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00多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00多条,政策法规、公积金业务等信息30多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县区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综合科为中心政府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建章立志,规范行为。制定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推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依法公开,阳光透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发布中心政务工作情况和全市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动态。充分运用中心门户网站、工作情况通报简报、电视、报刊等多种载体,及时发布公开全市公积金工作信息,努力为全市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
(四)加强考评,突出实效。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责任目标,进行定期通报,年底与公积金业务工作目标一起进行考核,作为评先定优的一项依据,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虽然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针对以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真;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四是加大栏目建设,进一步对中心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增设和完善栏目和板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