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驿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投稿:驿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14年12月03日

索 引 号: S0A00-0000-2014-00054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3日
名  称: 2011年驿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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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政府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驿城区政府网(http://www.zmdyc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区政府2号楼407房间,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8878)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档案局、区保密局、区人社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办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二、制度建设性情况
  为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全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会同区保密局等单位制定了《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乡镇办、各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市民通过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实现了更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并提供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询。
2011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100条;通过公报发布信息3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680多条;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367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934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地引导舆论,面对区委、区政府的各类重大活动和事件,及时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及时向市民发布最新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并及时澄清在市民中流传的一些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取得了良好的导向作用。2011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403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59条,占全区发布总量的1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47条,占总量的32%;规划计划类信息452条,占总量的6%;行政许可类信息486条,占总量的9%;其他类信息1290条,占总量的37%。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6件,经审查公开36件,回复率100%,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2011年度共发生一起因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错误的行政复议案件,经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后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重新向正确的信息公开主体提出了申请。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的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公布信息的质量还不高;部门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偏少;下一步,我们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
  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重点做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各乡镇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
 (四)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考核制度
  按照《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