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度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环保局  来源:时间:2014年10月28日

索 引 号: S0005-0000-2014-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0月28日
名  称: 2013年度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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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驻马店市环保局办公室,电话:03962812984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设情况。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发展改革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根据全省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结构,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关系,设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情况。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完善了《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

    (三)《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把《条例》的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是职责,是法定义务的理念,在工作中牢固确立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达到信息公开的效果。同时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发展改革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情况。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公开目录的编制严格遵循稳定性、关联性、标准性、精简性、统一性的原则,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事项等九个一级类目,根据需要,还设立了部分二、三级类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完整地编写目录数据,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对新形成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审查公开。201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本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