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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14年10月20日

索 引 号: S000-4110-2014-00004 主题分类: 教育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0月2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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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市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改革,坚持特色办学,强化保障措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2012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抓手和目标是:

——学前教育求普及。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学前教育一年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6%58%

——义务教育促均衡。以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达标县”为抓手,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促进县域内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力争1个县创建成为省“先进县”,2个县创建成为省“达标县”,2个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9.9%以上。

——高中教育抓内涵。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为抓手,全面落实课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行标准化教学,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巩固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落实政府责任,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职业教育重提升。继续以省“职教强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力争全市80%以上的县区创建成为省“职教强县;职业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基本达到1:1;力争“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60%

——民办教育上水平。以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集中开展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继续开展“示范性民办中小学”评估认定,鼓励民办学校办特色、创品牌。

——特殊教育有保障。关爱每一个残疾学生,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一、着力加强教育宏观指导

1.认真做好教育规划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修订完善《驻马店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主动接受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全面实施教育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抓住机遇,用好已有的和将出台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最大程度地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谋划项目,重点争取国家和省对汝南幼师、驻马店农校新校区建设等已立项项目的资金扶持;争取和落实好农村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争取4大类(校舍改建、综合奖补、幼师培训、幼儿资助)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项目;抓好职教园区项目建设,争取农村职教贫困生免学费扶持资金;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和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等认真做好河南省教育厅设立“中原经济区建设”专项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3.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突出信访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力度,着力抓好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食物中毒的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会商和研判制度,及时排查隐患,化解矛盾与纠纷,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演练。落实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督查考核,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落实城市“住宅小区1000套以下配建幼儿园1所,2000套以下配建幼儿园、小学各1所”的政策。2012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7所。加强幼儿教师培训,提高幼教队伍素质。

5.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落实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达标县”创建活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完成“撤并122所农村小学(调整为教学点)、撤销25所农村小学教学点,撤并1所农村初中”任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为4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缩小校际差距。加强城区学校建设,市中心城区完成新建9所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续建15所中小学(幼儿园)任务;各县城完成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任务。加强校外教育和实践活动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保障及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坚持“两为主”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落实民族教育政策。积极帮助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6.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健全质量评估体系,保障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积极鼓励、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加强普通高中校园文化、教学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办学品位、办学质量。鼓励和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规划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

7.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重点建设好25所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加快入园建设进度,2012年底前,力争其他入园学校开工建设出台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有利于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技能大赛活动为抓手,强化学生实践和技能训练,引领和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服务能力和吸引力。加强职业学校“制度、教学、德育、校园文化、师资队伍”五项建设,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认真落实资助政策,扩大招生宣传,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任务。

8.着力发展民办教育。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争取中心城区民办教育取得新突破。加大招商引资办学力度,完成3.88亿元的民办教育投资项目。扶持发展民办幼儿园。召开民办高中管理现场会,推动民办高中稳定健康发展。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强化对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指导民办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年”活动。认真做好年检和等级评估等工作。表彰奖励对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争创全省民办教育工作先进省辖市。

9.统筹发展高等教育。结合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职教园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启动筹建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程序,重点做好“征地、老校区有偿转让、新校区规划建设”等工作,确保“十二五”期间申办成功。继续支持黄淮学院和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0.优化发展师资队伍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面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崛起、教师为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抓好“师德师风先进学校”评选活动。认真抓好教师学历、学位层次提高培训工作。2012年,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10000人,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700人。加强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和管理,保证公用经费5%和教育附加10%用于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落实好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工作。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1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第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验收。大力推进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课堂、进校园、进家庭、进社会工作。搞好暑期教师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开展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迎接第15届推普周,开展好相关活动。

12.加强学校体卫艺工作。落实体音美及健康教育课程开设要求,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做好第四届全省中小学艺术展演市级展演。

三、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3.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完善学校考核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加强实验室、图书室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筹备召开全市中小学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会。

14.推进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素质和能力的考查。深入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15.推进保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的要求,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加强对各县区教育投入法定增长的监测和指导,努力保证教育经费的有效增加。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对重点教育项目和大额资金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四、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

1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两争两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推进“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教育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7.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和“三讲三提(讲责任、讲作为、讲正气,提升素质、提升水平、提升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四个更加关注”的工作侧重点,科学研判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建立和完善导向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

18.切实加强督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督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深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县级级职业教育攻坚进行专项督查。加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的督导工作。做好新一届督学聘任,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督导,加大对重大政策方针和重要决策部署的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