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4年01月15日
索 引 号: |
S0053-2666-2014-0001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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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年01月15日 |
名 称: |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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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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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健食品消费者要经常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及时了解掌握保健食品安全信息,减少盲目消费,避免购买不合格保健食品。
二、慎重购买辅助降血糖、减肥及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监测结果显示,辅助降血糖、减肥及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易违法添加药物,在选购该类产品前应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对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三、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正规药店、商场等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示(小蓝帽标示)和批准文号,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示的非法保健食品。要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认真查看产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及不适宜人群等标示信息。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可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四、在参加“健康讲座”、“免费活动”时,要特别注意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购买夸大保健功能的产品和违法添加药物保健食品。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