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消费知识
投稿:市药监局 来源:时间:2013年12月23日
索 引 号: |
S0053-2667-2013-0000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信息来源: |
|
发文日期: |
2013年12月23日 |
名 称: |
化妆品安全消费知识 |
文 号: |
|
关 键 词: |
|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
最近,我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市场销售及在理发店使用的海娜花染发剂化妆品均为假化妆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列》规定,染发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化妆品许可批件方可生产销售。经核,我国未批准过含有“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市场上所宣称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均为非法产品,请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使用“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