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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及现有人防设施的开发;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培训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并组织演练;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二)战时:完善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传递和发放防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口与战备物资的疏散和掩蔽,组织群众防空组织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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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书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保卫、信访、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党务日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 财务科
负责全市人防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审核人防经费年度预决算;负责贯彻执行人防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管理;管理使用人民防空经费。
(三) 指挥通信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规划,组织拟制战时城市防空袭行动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负责人防地下指挥所和作战指挥所、情报室、控制室建设;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协同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在初级中学开展“三防”知识教育,逐步普及全民“三防”教育;拟定全市通信、警报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完善的人防空情通信网,加强对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军事指挥机关的决定,发放空袭警报,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平时利用通信警报设施为抢险救灾服务。
(四) 工程管理科
拟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验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工程统计工作;负责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任务;负责人防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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